中新網長沙3月25日電 (記者 劉柱)湖南省桂陽縣官方25日對外通報稱,該縣檢察院一輛公車違規私用致1死2傷案的肇事者陳錫宇被依法逮捕,相關責任人被免去其職務。
  通報稱,3月2日,桂陽縣檢察院一臺車牌號為湘L34449的公務車被該院監所檢察科原科長陳高峰違規使用,並被其侄子陳錫宇(系桂陽縣礦管執法大隊臨時工)駕駛到湖南省郴州市區。當晚8時許,陳錫宇駕駛該車在郴州市青年大道一路段將正在橫穿斑馬線的黃小雄(男,35歲,宜章縣公安局幹警)一家4人中的3人撞傷。其中黃雅婷(11歲,系黃小雄之女)因傷情嚴重,送往醫院後因搶救無效於次日凌晨2時許死亡;黃小雄左小腿骨折;黃勝宇(5歲,系黃小雄之子)傷情較輕;2輛車輛嚴重受損,其中一輛報廢。經郴州市交警部門證實,陳錫宇系酒後駕車並逃逸。
  事故發生後,郴州市檢察院、桂陽縣檢察院以及縣政法委、縣紀委、縣公安局等部門成立事故調查和處理小組,全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事宜。
  經調查問責,肇事者陳錫宇已於3月14日被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陳高峰被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被依法免去其監所科科長職務,對其的政紀處理正在進行;桂陽縣委對桂陽縣檢察院進行通報批評,並責令桂陽縣檢察院主要領導向縣委作出深刻檢討,並組織相關部門對其他負有車輛監督、管理責任的人員進行追究。
  據悉,受害方、肇事方、連帶責任方桂陽縣檢察院正在積極協商賠償金等善後事宜。(完)  (原標題:湖南桂陽通報公車私用致1死2傷案:肇事者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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