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到場後該男子報稱被傳銷人員非法拘禁,一起非法傳銷案由此被韶關警方破獲
  羊城晚報訊 記者張文,通訊員汪次安、羅定海報道:韶關一男子為逃出傳銷窟,去年12月7日在超市內持刀脅迫群眾,最終成功被解救,警方也據此破獲一起非法傳銷案。日前記者從湞江區法院獲悉,何某波等4名被告人一審被以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至8個月不等。
  為求自由身劫持店員
  2013年12月7日下午,三名男子走進韶關某超市,不久後超市內突然傳來一聲“救命啊”的尖叫聲,叫聲迅速引來了超市工作人員及購物群眾的註意。
  只見三名男子中的一人手持菜刀拽著一名女售貨員,旁邊有兩名男子一邊打電話一邊在用方言向持刀男子說著什麼,看到有人圍過來,二人撒腿就跑。持刀男子喊著:“我不傷害任何人,快去報警,警察來了我就放開她。”
  超市工作人員見狀迅速報警。韶關市湞江區南山派出所民警趕到案發現場,並安排人員做好解救人質的準備。持刀男子起初並不相信來到眼前的是真民警,要求民警亮出證件。就在包抄民警準備從背後出手時,持刀男子丟下手中的刀哭喊起來:“我自由了!”隨即向民警投降。民警現場檢查,被劫持的女子毫髮無損,持刀男子被帶回派出所。
  找工作竟入傳銷陷阱
  持刀男子何某向警方交代,自己是湖南新田人,24歲,被湖南新田的同村老鄉、23歲的何某波以韶關市有高薪、舒服的工作為由,騙入傳銷組織。
  何某說,2013年11月底,何某波不停打電話給他,稱韶關有好工作可以介紹給他。禁不住慫恿,何某於2013年12月3日從湖南來到韶關,何某波把他帶到出租屋後,就收走他的手機,並給他講起了“網絡直銷”。一聽這種沒有產品又要交高額入會費的“生意”,何某就知道自己被騙入傳銷,當即要求回家。但何某波和一個叫唐某的人拒絕了他,還威脅說周圍都有傳銷組織的人,如果他逃跑,被抓到了就要狠狠地打。
  非法拘禁四人被判刑
  見何某一直不願融入傳銷組織,2013年12月6日,何某波與唐某就帶著何某到出租屋附近的球場散步,次日三人又來到韶關市南郊一家超市。進入超市後,盤算如何逃跑的何某想到最好的辦法就是引起人們的註意,路過放刀具的貨架時,何某突然拿起一把菜刀,拉住一名售貨員……
  根據何某提供的信息,南山派出所民警於當晚依法查處了該傳銷窩點,發現並抓獲涉嫌非法禁錮的何某波和唐某,同月10日,公安民警又根據供述將幕後指使對何某實施非法拘禁的黃某坤、易某梅抓獲歸案。
  湞江區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黃某坤、易某梅、何某波、唐某無視國家法律,結夥非法拘禁他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自由權利,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獲救的代價是被拘留
  何某向警方供述,擔心商場內有傳銷人員監視他,不用非常辦法難以逃脫,“劫持人質”目的就是要群眾報警,以便讓警察幫助自己逃出傳銷組織。最後,何某向那名被劫持的超市女服務員解釋原委並道歉,得到該女子的諒解。但何某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已經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幸未造成嚴重後果,因此南山派出所對何某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為逃出傳銷窟韶關男子劫持超市店員 獲救後被拘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dlixnmoi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