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司法改革方案的最大亮點在於法官、檢察官的‘員額制’。只有當法官、檢察官的人數減少到現有規模的1/3時,專業化、精英化之類的改革舉措才能落實,對辦案責任的追究才不至於無的放矢,司法人員必要而充分的身份保障和待遇才能提高。正是這個‘員額制’,激活了司法機構的一池靜水。”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
  在中央的統一部署和安排下,7月12日,上海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正式啟動,司法改革“上海方案”對外公開。“上海方案”對司法人員分類管理提出具體操作方案,首提“員額制”。上海交通大學法學院院長季衛東對此提出如上看法。
  “目前我國財稅改革步伐邁得很快,社會上都很期待預算法修改儘快完成。預算法是預算制度改革的重點,通過預算法的修改,本身也是把改革的成果鞏固下來、規範起來,能夠指導改革、引導改革、推動其進一步發展。如果此次預算法‘四審’表決得以通過,那麼‘政府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就會以法律形式得以確認,從法律上終結了政府收支分散管理、預算內外並存的局面。”
  ——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
  據報道,預算法修正案(草案)或將在8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上迎來“四審”,並將同時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表決。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對此作出如上表述。
  (原標題:聲音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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