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陶曉東 曹海英 日前,江蘇省江陰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冒用他人身份偷越國境案。而這起案件的被告人,竟是為了圖方便,冒用姐姐的身份辦理港澳通行證而觸犯了刑法,被判犯偷越國境罪,判處拘役3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被告人姚某與姐姐生活在江陰,姐姐落戶江陰,她卻沒有。2011年10月,姚某聽說澳門好玩,東西也比國內便宜,就想辦理港澳通行證去澳門玩。結果她咨詢後得知,由於自己的戶口不在江陰,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手續很麻煩,時間也長。
  急著想去澳門的姚某靈機一動,拿著自己的照片和姐姐的身份信息,到出入境部門申請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由於姐妹二人長相相似,姚某成功辦到了證件。此後,2012年4月至2013年2月間,姚某持上述證件先後八次進出澳門口岸。
  直至2013年7月,姚某使用真實身份向出入境部門申請護照,工作人員在審核時,發現她使用的照片與她姐姐的照片一致,姚某此前的違法行為才漏了陷。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姚某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其行為確已構成偷越國(邊)境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原標題:女子為圖方便用姐姐身份辦護照被判偷越國境獲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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