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類地區路邊咪表漲到16元/小時,多收的錢哪去了?
  羊城晚報記者 宋金峪 實習生 吳梓鴻 攝
  文/羊城晚報記者 許琛
  廣州停車費調整已實施了一個多月,政府意欲利用停車價格杠桿治堵,但卻讓大量收入進了咪表公司的腰包。前日,廣州市政協委員曹志偉在政協問政會上接連追問:廣州咪表泊位究竟有多少?廣州咪表停車每年收了多少停車費?咪表公司經營成本何時公開?
  這些問題的答案,同樣是市民們欲知而不得知的。讓我們循著曹委員的疑問,再探廣州咪表泊位種種亂象。
  PART A
  數據的難以接受
  老六區竟僅6000咪表泊位?!
  在曹志偉看來,咪表泊位至今諱莫如深,特別是已經漲價一倍的一類地區到底有多少停車位呢?誰都不知道。
  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全市共有機動車250萬輛,其中中小客車約180萬輛,而停車泊位總數卻只有64萬個,包括番禺在內,全市路邊咪表停車泊位只有1萬多個。
  在廣州,負責路內咪表收費的只有兩家公司——廣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德生咪表”)和廣州電子泊車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子泊車公司”)。兩家公司所擁有的具體泊位數量,卻一直存在爭議。
  兩家咪表公司分別回應這一疑問。廣州德生咪表管理有限公司莫總說,實際要向市財政交錢,即要招標的只是老六區的咪表,該公司約2400個左右。廣州電子泊車管理有限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林總介紹,該公司有3000多個咪表是從城投招投標來的,要交經營權出讓費。
  不過,這一數據公開之後和車主們的觀感形成明顯反差。“現在廣州幾乎每個市政道路、橫街內巷都有停車位,如果全市只有6000個咪表停車位,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對此,停車場協會會長潘國璠說,目前由市交委監管的咪表公司相對嚴格,而大量由街道或者區一級部門划出來的路內停車位有可能鑽了財政的空子。有關人士也透露,個別咪表公司的員工會在其管轄的路段偷偷划出停車位,賺取外快,但也是個別行為,因此不少市民會看到有些不在主幹道的停車位,常常划了又塗掉,沒過多久又重新划上去的情況。
  曹志偉認為,廣州咪表停車位的實際數量應該超過1萬個,而合法在冊的只有6000個。因此,曹志偉多番建議,全面清理目前存在的路邊占道收費停車場,併在現場統一懸掛標準的公示牌,標明審批部門、車位數(配全市統一編號)、承包經營單位等信息。“這樣只要沒有編號的咪表停車位即為非法泊位,市民可以抵制收費,也可以進行舉報”。
  PART B
  雲里霧裡的賬目
  咪表停車經營賬怎麼算?
  記者從公開報道獲悉,2001年,經廣州市建設委員會批准,廣州市建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和廣州華普產業有限公司合作,共同出資成立了電子泊車公司,並取得了首批2100個泊位的經營權。2004年,德生咪表公司以2800元/個的價格,奪得了1022個咪表泊位的建設和經營權,經營期限為5年。
  2011年11月,由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面重新對中心城區的路內停車泊位進行了招標。經過專家評審,電子泊車公司和德生咪表再次蟬聯,取得了中心城區咪表泊位的經營權,有償經營期限為5年。
  市物價局在《廣州市2010-2012年路內停車場經營成本明細表》公佈稱,第一、二類地區的“行政事業收費”(即經營權有償使用費和占道費)為平均每年每車位2949.96元,第三類地區的“行政事業收費”為1048.56元。不過,市物價局強調,並非所有路內停車位都繳交經營權使用費,只有通過招投標出讓的停車位才繳交經營權使用費。
  那麼,這筆賬去向何處呢?今年年初的市兩會上,市物價局公佈了2013年路內停車上繳費用的使用情況——取得經營權的單位共向市財政繳納經營權有償使用費1346萬元,該項資金專項用於市政道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向所屬區財政部門繳納占道費1489萬元,由各區按規定專項用於市政道路養護維修。但具體用於哪一條道路,並沒有公佈。
  翻倍收費大頭歸咪表公司?
  8月1日開始,一類地區咪表的收費最高達16元/小時,讓不少中心城區上班族大呼“停不起”。此前,在停車收費調整聽證階段,咪表公司對於公司收益和繳納政府的成本基本避而不談,那翻倍多收的停車費去哪兒了?成功招投標的咪表公司價格成本構成幾何?則是曹志偉的第二問。
  對此,廣州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回應稱,將開展對全市咪表路段每天日常運營情況的監控,對於由於調價帶來的增收部分,會相應調整經營權有償使用費。目前與兩家咪表公司的合同還沒到期,合同範圍涉及的咪表車位有償使用費怎樣調整,還要通過法律途徑協商。但是新增的車位肯定會根據增收情況做相應調整。
  記者瞭解到,全市咪表泊位的招投標合同將於2016年11月到期,那就意味著翻倍收費的大頭在此之前仍將歸咪表公司所有。
  不過,也有咪表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不能簡單按照收入翻倍計算,不少車主最近由於停車貴,也放棄了咪表停車。
  曹志偉指出,路邊占道的咪表停車“一本萬利”,甚至“無本生利”。其僅需辦理《臨時占道證明》、《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即可開展經營,甚至不少是證照不全就“劃地為王”收費。
  “路邊占道經營權是屬於壟斷型的公共資源,並不是商品,所以咪表及咪表公司的前世、今生和來世要公開。其使用更應當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所以應當公開咪表公司價格構成成本、收入以及去向,保證公共資源使用的透明化。”曹志偉說。
  對於這筆糊塗賬,廣州市人大代表曾德雄也提出,經審批的路邊占道停車場收費應統一納入財政預算收入,並且每年報市人大審核。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廣州一類地區路邊咪表漲到16元/小時 多收錢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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