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原春琳《中國青年報》(2015年01月08日01版)
  7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進行一攬子修改的修正案草案,決定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草案完善了高校設立審批、經費投入等管理制度,把部分高校設立審批下放到省級政府。
  教育部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馬陸亭介紹,過去實行計劃經濟,高校按照大區設置,在某省的高校是為大區服務,而不是專門為所在的省份服務。這種佈局勢必導致高等教育分佈的不均衡。
  改革開放以後,高校設置依然秉承這個思路,高校設立審批的權限依然在教育部。1999年高校大擴招後,這種情況發生了變化,市場力量起了作用。“不完全是民間的市場,更主要的是省與省之間的政府市場。”馬陸亭說,很多省份,尤其是經濟相對發達省份,希望能夠擺脫這種不平衡的高等教育分佈格局。
  儘管省里有辦學的積極性,但是,“省級政府在教育上確實沒有多少自主裁量權”。北京大學教務部副部長盧曉東說。
  以南方科技大學為例,在過去的5年,它的辦學經歷如同一部大片,一步一步展示在全國觀眾面前。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教育界人士說,正因為如此,省級政府不願意去主動張羅事情。
  儘管不少教育界人士一再呼籲給地方下放自主權,“這是大勢所趨,可以充分調動下麵的積極性”。盧曉東強調,“但是在放權的過程中也要強調動態平衡,下放權力的同時要賦予責任。”
  經費投入管理制度改革和高校經費管理自主權同樣是高教界呼籲了多年的事情。一位教育研究者介紹,儘管前幾年教育部和財政部統一提高了高校生均撥款標準,但是高校運營經費的大頭仍主要來自項目撥款。項目撥款的財務管理非常嚴格,要求專款專用,“打醬油的錢不能用來買醋”,而事實上,很難做到這一點。
  盧曉東說,來自高校的普遍聲音是希望能夠改革現有經費投入管理辦法,能夠按年度預算固定撥給高校一筆錢,高校可以自主按照固定預算計劃自己的工作。
  對民辦教育界來說,今天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傳來一個利好消息——“明確對民辦學校實行分類管理,允許興辦營利性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分類管理的事情已經說了十幾年,爭議聲一直不斷。”馬陸亭說,其中一個爭議的焦點問題是:高校無論怎麼公司化,歸根結底也是育人單位,一旦出現資金鏈斷裂,公司搞不好可以破產,但是學校怎麼辦呢?
  正如民辦學校萌芽時,很多人沒有想過分類的問題。多年發展之後,民辦學校出現分化:有的民辦學校舉辦者希望繼續當教育家,有的希望投資有合理回報,有的既要打著教育的招牌享受免稅的待遇還要賺錢。
  “這都是在不同歷史階段產生的不同問題。”馬陸亭說,如果早十年,也不會出現學校破產的問題,但現在有可能了。“方向上分類管理,是大勢所趨,走到這一步是水到渠成的事情。”他相信,政府會出台相應的配套措施來防範這些問題的發生。
  不論怎樣,“放權是大勢所趨,放權才能激發高校和地方活力。各種審批權都在下放,教育部也放了很多權力,比如取消了重點學科、專業設置自主權範圍有所擴大,北大、清華和上海市的綜合改革方案中也都嘗試下放更多的自主權給高校和地方。”盧曉東說。
  本報北京1月7日電  (原標題:簡政放權在教育領域邁出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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